為進一步擴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支持范圍,持續推進綠色發展,近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印發《關于組織申報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的通知》,啟動了北方地區除2017—2019年已納入中央財政冬季清潔取暖試點之外城市的清潔取暖補貼申報。
太陽能取暖、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再次與"煤改氣"、"煤改電",以及地熱能、生物質能、工業余熱、清潔燃煤集中供暖(滿足超低排放標準)等并列被納入支持范圍。
結合當前我國建筑領域節能低碳發展的迫切需求,在業內解讀看來,國家上述積極舉措將再次為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在北方地區的推廣應用注入強勁動能。以此為契機,未來,以太陽能為中心的多能互補或成為綠色建筑的必由之路。
發展嚴重滯后預期 實際進度不及規劃目標1/4
記者注意到,這并不是太陽能第一次出現在國家清潔取暖相關文件中。早在2017出臺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下稱《規劃》)首次明確清潔取暖的概念和范圍時,就已有關于支持太陽能取暖的相關表述。
《規劃》鼓勵積極推進太陽能與常規能源融合,采取集中式與分布式結合的方式進行建筑供暖,鼓勵在條件適宜的中小城鎮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推廣太陽能供暖系統。進一步推動太陽能熱水應用,支持農村和小城鎮居民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器,推動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的統籌、規劃設計和應用。
根據《規劃》目標,到2021年,實現太陽能供暖面積目標5000萬平方米。然而,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太陽能熱利用專業委員會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盡管2020年我國新增太陽能供暖面積已突破1000平方米,達到1225平方米,但仍只相當于上述規劃目標的不到四分之一。